流程:要求复印者出具患者身份证原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核实符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复印规定的,给予复制。指导复印者填写“病历复印申请书”。依据“病历复印申请书”所填信息,准确无误提取病历(案),按规定复印病历(案)并加盖“病案科专用章”骑缝章。以上复印要求复印者在场。复印完毕后,在复印登记表上作好复印登记。
地点:山亭区妇幼保健院南二楼西头档案室
导引:进入妇保院大门到二楼西侧。
收费说明:免费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