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丨 简体 丨 无障碍丨 网站地图
  • 首页
  • 魅力山亭
  • 山亭新闻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休闲山亭
  • 投资山亭
山亭区妇幼保健院
  • 基础信息
  • 资质标识
  • 环境引导
  • 诊疗服务
  • 行风与投诉
  • 科普健教
  • 便民服务
综合信息服务
  • 山亭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 山亭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机构编制实名制
  • 网上车管所
  • 社保缴费及查询
  • 公积金查询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专题 > 公共企事业公开 > 卫生健康领域 > 山亭区妇幼保健院 > 科普健教

【无烟医疗机构】2025年山亭区妇幼保健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6-04信息来源: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

一、继续做好无烟医院建设  

1、为患者和医院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    

2、提高医务人员戒烟意识,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降低医务人员的吸烟率,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    

3、完善医院控烟制度,建立科学的医院控烟模式,推动医院控烟工作持续开展。  

4、为履行《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准备。   

5、总结医院控烟经验,为国家推广控烟政策及在全社会推动控烟工作提供依据。 

二、工作目标    

1、医务人员率先戒烟,创造医院无烟环境,并积极参与社会控烟工作;  

2、达到《“无烟医院”评估标准》。   

三、目标人群    

1、重点干预对象:全院职工  

2、宣传覆盖对象:病人及病人家属   

四、实施步骤及办法 

1、成立医院无烟医院领导小组;   

2、制定无烟医院实施方案;    

3、医院具体控烟措施    

1)院内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  

2)院内所有的室内不摆放烟具、烟灰缸。    

3)医院职工、病人及家属不得在办公室、病房及户内楼道吸烟;   

4)结合“世界无烟日”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5)利用院内局域网、宣传栏、院报、展板、健康教育视频等载体进行控烟宣传教育。   

6)对医务人员进行控烟知识、控烟方法和技巧培训。    

7)院内设戒烟门诊或戒烟咨询医生,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  

8)院区设立户外吸烟区。    

9)不接受烟草商资助和采用任何标明有烟草广告的物品。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

吸烟危害健康已是全世界公认的事实,为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健康,减少吸烟的危害;为了进一步做好无烟医院工作,真正实现“远离烟草,健康时尚”,山亭区人民医院特制订如下控烟制度: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所有非吸烟区吸烟,医院内不出售香烟。

三、在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四、控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综合目标管理相结合,在精神文明班组创建中创建“无烟科室”作为硬性指标,并相应奖惩制度。

五、全院职工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使全院的吸烟人数逐年下降。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如果发现有在非吸烟区吸烟者,应进行劝阻。病员、陪客及外来人员禁止在医院内吸烟,要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做一个文明的市民。

六、要将“禁止在医院内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所有非吸烟区吸烟”作为考评先进个人的必需条件。

七、院控烟领导小组定期对医院各部门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和向院控烟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控烟领导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奖惩意见,报院办落实奖惩。

八、 本制度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区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维护
地址:山亭区府前路1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811121  
备案编号:鲁ICP备2020034073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602000003号
标识码:370406000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