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辖区妇幼保健三级网中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1.在区卫健局领导下,制定辖区内妇女儿童保健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妇女儿童保健业务指导管理。
2.定期召开妇幼保健人员例会,了解工作进度, 督促检查,负责业务培训。
3.固定专人负责全区妇幼卫生常规报表的统计、汇总、分析,做好信息反馈和上报工作,完成“三网监测”与信息统计质控任务。并组织全县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
4.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进行产前筛查;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为公民提供婚前、孕前保健服务。
5.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延伸服务。
6.承担辖区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管理工作。
妇幼保健服务项目:
1、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宫颈癌TCT采样、阴道镜检查、乳腺B超检查、钼靶)
2、婚前医学健康检查项目
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
6、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
7、免费产前筛查项目
8、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四术)
9、免费避孕药具服务项目
10、孕产妇安全管理(全区孕产妇辖区管理,属于基本公卫管理范围)
11、儿童安全管理(全区5岁以下儿童辖区管理,属于基本公卫管理范围)
12、托幼机构管理(儿童入园查体、高危儿童管理,属于基本公卫管理范围)
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民政策公示
一、城乡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凡城乡35-64周岁妇女均可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区妇幼保健院或就近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三年一周期)
二、免费婚前和孕前医学检查。区妇保院在审批服务大厅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设置了婚孕检一站式服务中心。山亭区申请结婚男女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民政局申请婚姻登记时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对6个月内计划怀孕结婚服务开展免费孕前医学检查。(孕前医学检查可选择在婚姻登记或山亭区妇保院)
三、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免费向备孕和孕3个月内的孕妇发放叶酸,有效降低因叶酸缺乏导致的胎儿畸形,降低孕妇流产、死胎等情况发生。
四、免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或就近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提供母婴阻断健康教育、咨询指导、检测以及随访干预等服务。
五、产前筛查项目和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费用减免。
产筛政策:凡符合条件的孕妇在孕期接受产前筛查,每人减免产前筛查费用150元。
产前筛查报销流程:在区人民医院或区妇幼保健院检查的,可凭发票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页复印件直接报销;区外医院检查的,可凭相关票据至户籍所在地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报销。
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政策:凡夫妇双方或至少一方具有山亭区户籍可享受该政策新生儿接受定点新生儿免费代谢性疾筛查的服务。
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