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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措施】2024年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公卫措施

发布日期:2024-01-17信息来源:


我院针对不同传染病的流行情况,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组织:成立传染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分管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各临床科室设疫情管理员,公共卫生科设网络直报员,由公共卫生科负责日常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首诊医生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立即上报分管院长,组织院内专家会诊;若仍不能排除,公共卫生科应2小时内网络直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同时电话报告山亭区疾控中心。若诊断有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针对慢性病以及死亡病例报告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首诊医生应按照报告时限及时填写慢病报告卡及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共卫生科负责慢性病及死亡医学证明(推断)报告管理,负责报告管理知识培训。每天对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进行主动监测,对漏报病例及时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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