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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健教】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健康教育

发布日期:2022-01-09信息来源:


一、来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均应进行健康教育。

二、门诊人员应向门诊患者及家属宣教相关健康知识。如门诊诊疗环境、疾病相关知识、合理用药知识等。

三、医务人员对住院患者健康教育,贯穿患者入院、住院、出院全过程,落实标准健康教育计划,可采用个别指导、集体讲解、文字宣教等多种形式。集体宣教每周一次。

四、健康教育内容:住院须知、疾病相关知识、用药、饮食知识、特殊检查注意事项、康复、出院指导等。

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健康教育水平。

六、科室、职能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改进建议。



枣庄市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

控烟工作制度


为促进我院“创建无烟医院”活动的开展,院领导起带头作用,率先戒烟、控烟,并定期召开控烟工作会议,对全院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故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 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

  2. 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护士长为副组长,2名科室成员的控烟监督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控烟管理工作的实施,并根据医院控烟工作管理办法,开展控烟监督管理工作,创建无烟科室。

  3. 全院各职能、临床、后勤科室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北庄精神病医院控烟管理办法及奖惩制度》,每一位员工要从“我”做起,尤其是各级领导,要起表率作用,不抽烟或少抽烟。

  4. 室内禁止吸烟,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所有诊疗区域、病房、办公室、公共场所吸烟。

  5. 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室外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

  6. 劝阻方法:①标志提醒:在禁烟区设置醒目和足够多的禁烟标识,通过标志提醒吸烟者不要在禁区吸烟,医院工作者发现无烟区吸烟者,首先要做到提醒这禁止吸烟,让他停止吸烟,并到吸烟区去吸。②耐心说明:耐心向吸烟者说明,请吸烟者理解,通过讲解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和二手烟危害,让吸烟者认识到他的行为对别人造成的不良影响,认识吸烟对自己的危害。

  7. 开展吸烟危害健康与戒烟方法的介绍讲座,做好禁烟教育培训。

  8. 医院制定控烟工作制度,由医院控烟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检查、奖罚。




枣庄市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

控烟考核管理办法及奖惩制度


为使我院控烟活动深入开展,给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工作和就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请全院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1. 考核

  1. 全院职工自觉遵守我院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办公室在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控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要及时整改。

  2. 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需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室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烟头、无吸烟者。

  3. 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制,各部门监管范围内如发现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1. 奖励

设立“优秀控烟科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现违反控烟相关规定,达到无烟标准的科室,年度奖励300元。

  1. 处罚

  1. 全院职工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 各科室对其职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职工在本科室包干责任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的,扣发效益工资。

  3. 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检查发现科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次发现一次罚款30元,每月累计。

  4. 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办公室根据每月检查结果汇总,报院领导审批后,由控烟办公室和院财务科执行,同时将检查结果向违规科室反馈,并公布。

  5. 定期对餐厅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材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1. 检查

监督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我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1. 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开展的健康讲座

(一)2020年度

1、10月10日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派出精神疾病康复指导团队医师和心理健康工作者到徐庄镇“亭栗科技”企业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宣传。

2、12月10日山亭区邀请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贺敬义书记在老年大学对全区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进行减缓心理压力保持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3、12月10日在山亭区第二实验小学举办了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知识教育讲座。

(二)2021年度

1、5月20日,枣庄市山亭区卫生健康局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细化“我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精神卫生中心人员深入到山亭区实验中学为中考学生进行了考前心理健康教育。

2、8月28日上午,在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举办了心理健康知识讲座,院领导、医护人员和精神障碍患者共40余人参加讲座。

3、10月8日,枣庄市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心理咨询师、护理人员、党员志愿者9人走进西集镇四十中南校,特邀请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专家张雪琴主任为初三的同学们开展“青春之心灵,青春之少年”的心理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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