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电话:0632-8912221,0632-8913756
一、医务部具体负责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工作,保卫科应全力配合。
二、医院应制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明确医疗纠纷的预防、预警、处理、处罚等各个环节。
三、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遵守医院赔偿数额权限的规定,依法处理。
四、各职能科室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的培训,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五、职能科室应加强对诊断、治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六、各科室应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七、应制定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相关的宣传、培训和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化解纠纷。
八、医院应积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
九、对所有的医疗纠纷,科室或院内都要及时组织讨论,分清责任,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