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改进行业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确定医疗安全,本医疗机构郑重承诺在执业期间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依法执业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执业地址、类别、规模和诊疗科目开展相应诊疗活动,不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聘请(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不出租、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实习生、进修生和试用期医生必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应诊疗活动,不得单独执业。
二、严守职业道德
教育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过度用药、过度检查,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标准收取医疗服务费,在诊疗活动全过程中保障患者知情权。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收受财物。
三、严把医疗质量关
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按照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印刷、书写、使用、保管健康体检医学文书。
四、严格药品器械管理
本健康体检中心不涉及住院、药品的使用及售卖。医疗器械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按要求做好放射诊疗设备、放射工作厂所和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
五、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责任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日常消毒管理工作,依法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自觉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安排。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污水和医疗废物。
六、严格按规定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研究
不违法开展或协助其它单位违法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虚假医疗广告。
七、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日常监督
医疗机构的名称与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机构名称相符,及时申请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地点执业,若有变更,须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同意方可从事执业活动。
八、认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
层层落实责任,保证自查工作严肃认真,上报信息、数据真实。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