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金伟,副院长(主持工作)
职责:在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主持卫生院全面工作。
2.孙成安,副院长
分工:负责基本公卫、妇幼健康、爱国卫生、卫生宣传、卫生应急、医防融合、家医签约、村卫生室管理等工作,负责分管科室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公卫办、卫生室;完成院委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85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