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好安康码、行程码、带好口罩进入医院,导医处询问需要去的科室就诊,医生看诊,门诊收费处缴费,门诊药房拿药,相关科室做治疗。
(二)复诊(看结果)、咨询、开药等直接就诊。
(三)初诊患者可先看普通门诊,待检验、检查结果出来后再看专家门诊,可有效缩短诊疗时间。
(四)门诊病人进入医院,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间隔一米,配合测量体温,扫健康码,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65周岁以上或没有智能手机者不能扫健康码者登记身份证就诊。为避免人员聚集,请按序就诊,保证一医一患一诊室。
急诊就诊流程
预检分诊制度
1、门诊设置预检分诊处,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7。3℃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外科口罩并引导到相应诊疗室。
2、发热诊疗室和普通门诊医师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3、普通门诊医师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立即通知导医,在对患者采取一级防护的情况下分诊到发热门诊。
4、发热诊疗室医师还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检查,并进行相关处理。
5、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立即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做出临床诊断并进行相应处理。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当依次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它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它必要的预防措施。
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 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 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 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 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 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或 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 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 由职称最高的医师 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病人或需多学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和主管院长, 以便组织 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急危重患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 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各种记录及时全面,对有他科病情由主诊科负责邀 请有关科室参加抢救。
3、参加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坚守岗位,要无条件服 从主持抢救人员的指挥及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 人。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人员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颂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各班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班,所用药品的空安培经二人核对方可离开,各种抢救药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清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6、需多学科协作抢救的危重患者,原则上由医务科或医疗副院长等组织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人员、参加多学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专业特长,团结协作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7、病危、病重病人要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放入病历中,一份交病人家属。要及时、认真向病人家属讲明病情及预后,填写病情告知书,以期取得家属的配合。
8、因纠纷、殴斗、交通或生产事故、自杀、他杀等原因致伤的病员及形迹可疑的伤病员,除应积极进行抢救工作外,同时执行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在正常工作日应向医务科和保卫科汇报,非工 作日向医院总值班汇报,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
9、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一般不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10、抢救工作中,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辅科室及后勤部门,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证。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是为了加强各科室间的医疗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在临床工作中,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或诊断不明确、疑与其它学科有关的病例,须及时申请会诊。
1、会诊医师须做到:
( 1 )详细阅读病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察患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查;
(2)会诊医师须详细记录会诊意见,提出具 体诊疗意见并开出本科医嘱,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 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 签名等;
( 3)必须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患者需 要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物或医用材料以及特殊用法须在会诊意见记录中注明,并告知患者和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签字手续;
(4)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5)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
( 6 )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电话会诊。
2、院内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包括门诊会诊与病房会诊(普通))、急诊会诊、全院会诊、清院外会诊、远程会诊。
( 1 )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 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及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例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 2 )科间会诊:
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经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记录患者的 病史及体征,初步诊断,会诊目的等。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于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病房会诊(普通):邀请会诊科室必须严格掌 握会诊指征,申请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明确会诊目的及要求,在会诊时必须由经治医师陪同进行, 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请医师的尊敬。被邀请会诊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 指定有一定临床经验,对科专业理论及技术 操作有一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态度认真的主治 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总住院医师)根据病情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为保证会诊质量,以达预期会诊目的及医疗安全,科室不得派住院医师承 担会诊任务(急会诊例外)。会诊医师应本着对病 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 诊并进行随访,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提出具体意见,并写会诊记录。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 3 )急诊会诊: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 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或 主治医师提出急会诊申请,并同时上报本科室上级医师,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殊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迅速(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申请会诊和到达会诊时间均应记录到分钟。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以及时做出诊治意见。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 4 )院内大会诊:对危、重症及疑难病例、特殊病例需院内大会诊的,科室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医务科负责通知专家和主持讨论,科室负责将病历摘要送达参加会诊讨论的专家;邀请会诊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须参加会诊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