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胡子民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洪平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王娟娟 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股长
满建峰 山东宝亭律师事务所主任
记者:请问山亭区司法局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企业减负赋能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王娟娟: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法治保障,区司法局以行政执法监督“小切口”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文章”,涉企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并重,执法监督新格局逐步形成。
一方面突出严格执法的“硬度”,打造“161”闭环监督模式。“1”即“一备案”,执法部门将拟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案件进行报备,区司法局抽取案件进行现场监督;“6”即“六查看”,行政执法督察人员深入涉企执法现场,检查规范着装、亮证执法、全过程记录、调查取证、裁量基准适用、执法文书制作情况;“1”即“一通报”,行政执法督察人员指导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通过这种闭环监督新模式,有效促进涉企行政执法精准高效,避免出现“逐利执法”、“机械执法”等行为,推动涉企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另一方面注重行政执法的“温度”,公布实施“两张清单”,即《山亭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山亭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一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将254项证明实行纳入清单并采取书面告知承诺的方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方便企业开办,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进一步发展。二是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不罚、轻罚”清单制度,清单包含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执法领域共计386项行政处罚事项,并行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改变以往“以罚代管”、暴力执法方式,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用充分的说理来论证违法行为的处罚理由、依据,对轻微违法的、特别是首次违法的企业,重在批评教育和帮助指导,不予行政处罚。通过这种“有温度的执法”,让企业避免背上“信用污点”,更有助于促进企业守法经营、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实现执法目的。
赵洪平: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感受度。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不断提升执法精细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实现全区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记者: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请问律师及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