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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财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5信息来源: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鲁政字〔2019〕246号)部署要求,现制定2023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主体工作。省级完成面积约3500平方千米自然保护地(包括山东沂蒙山国家地质自然公园等),长度约1295千米的河流(包括泗河等),约798个大、中、小型矿山(包括山东省招远市尹格庄金矿等矿区)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地籍调查等主体工作。

(二)开展确权登记成果数据更新。充分衔接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专项调查监测、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更新等各专项成果,有序推进2020-2022年部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对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符合登记条件的省级重点自然资源逐步开展审核、公告、登簿。

(三)完善省市县三级工作联动机制。厘清省市县承担工作和任务,压实属地主体责任。省级层面,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部门协同机制,强化与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联动,促进确权成果共享应用。市县级层面,主动与生态环境、水利、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集体组织等相关权利主体进行对接,做好基础资料收集、成果核实、矛盾调处、登薄审核等工作。

(四)健全完善技术规范。按照“统一工作基础、统一调查资料、统一核实流程、统一成果规范”要求,制定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权属边界调处办法(试行)》《山东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变更工作方案》,完善我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建设。

(五)完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开展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入库及市级成果接收、质量检查和集成入库等工作,形成2023年度省、市两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成果。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库日常管理和动态更新。探索与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支撑自然资源有效监管和严格保护。

 (六)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选择枣庄抱犊崮省级自然保护区、沙河、山东省招远市尹格庄金矿等自然资源所有权和自然资源生态空间,充分利用扩展三维立体登记形式,丰富自然属性信息、图件信息,满足“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管理需要。续编多要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地图集,服务美丽山东建设和自然资源保护及高效利用。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部门对拟开展的自然保护地、河流、探明储量的矿山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函送自然资源所在市、县(市、区)政府。

(二)划定登记单元。依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集中连片,保持生态功能完整性”“应划尽划、不重不漏”的原则,充分借鉴和利用已有登记成果,科学划定登记单元,体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

(三)开展地籍调查。按照“内外业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和“内业调查→调查成果核实→实地补充调查→外业核查→调查成果上图”的作业方法,提高外业调查比例、显化外业成果,全面查清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内自然资源权属状况、自然状况以及公共管制内容和用途管制等。

(四)做好调查成果审核。省级项目,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核意见。市级项目参照省级标准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办法,落实自检、互检、质量核查、月季报告等制度,严格把控质量和进度。督导各相关单位必须编制资金预算、使用和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安全保密管理。健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资料保密管理制度,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基础数据和成果数据实行加密存储和专人专柜保管,在资料整理(收集)、数据生产、成果移交及管理等关键节点,严格执行“谁生产、谁管理、谁负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开展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外业核查要点、自然资源登记簿属性信息填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审核、自然资源登记系统等技术培训,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队伍专业素质。对各市汇交登记单元进行抽查,评选优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编写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题库,举办全省首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能竞赛。适时赴外省进行调研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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