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审〔2020〕22号
枣庄市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枣庄市台儿庄区财政局
枣庄市台儿庄区税务局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枣政字〔2020〕10号)和《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的通知》(枣行审〔2020〕51号)要求,为切实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增强企业获得感,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要求
1.实施时间。于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
2.实施范围。在区级范围内2020年9月1日新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一年内申领增值税发票的,可免费领用一套税控设备(含首年服务费),税控设备160元,首年服务费280元。
二、服务单位
目前,我区有两家具备税控服务能力的服务单位:航天信息(山东)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和山东百望九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供企业自主选择。今后,可随时将具备服务能力的单位纳入服务范围,同时,将不符合服务条件的单位从服务范围内排除。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统一结算。税控设备(含首年服务费)费用由税务机关事先垫付,定期向财政部门进行结算。结算依据包含税控设备服务单位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供的《台儿庄区新开办企业免费申请税控设备登记表》、《关于税控设备费用结算的说明》以及正式发票,税控设备服务单位对所提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经审核确认后据实结算,相关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加强实施保障。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免费发放税控设备工作的业务培训,按照要求进行保管,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质。财政部门在专项经费方面予以保障。税务部门强化对税控服务单位的行业监管,确保服务质量。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大免费提供税控设备工作宣传力度,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政策,享受改革红利。
附件:1.台儿庄区新开办企业免费申请税控设备登记表
关于税控设备费用结算的说明
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台儿庄区财政局
台儿庄区税务局
2020年9月10日
台儿庄区新开办企业免费申请税控设备登记表
编号:
企业登记信息 |
企业名称 |
| ||
成立日期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 ||
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 |
| |||
税控服务单位意见 |
税控服务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年 月 日 | |||
服务质量评价: (服务质量评价内容为: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由税控设备领取人亲笔壊写相应的评价内容) | ||||
税控设备领取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企业登记机关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关于税控设备费用结算的说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台儿庄区新开办企业由我单位提供税控设备(含首年服务费) 套,每套价格为: 元,大写: ; 合计: ,大写: 。
税控服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由税控服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用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