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丨 简体 丨 无障碍丨 网站地图
  • 首页
  • 魅力山亭
  • 山亭新闻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休闲山亭
  • 投资山亭
政策文件
  • 知识产权保护
  • 劳动力市场监管
  • 执行合同
  • 保护中小投资者
  • 获得信贷
  • 办理破产
  • 跨境贸易
  • 纳税
  • 登记财产
  • 获得用水
  • 获得电力
  • 办理建筑许可
  • 开办企业
综合信息服务
  • 山亭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 山亭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机构编制实名制
  • 网上车管所
  • 社保缴费及查询
  • 公积金查询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专题 > 惠企政策直达 优化营商环境 > 政策文件 > 开办企业

【开办企业】关于印发《枣庄市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工作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5信息来源: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重要指示要求,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以企业和群众的期待诉求为导向,坚持“快就是大局”的效率观念,在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变更登记方面实施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提升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登记便利度,持续推进审批流程创新,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工作规范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申请批量办理其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情形。

三、工作流程

    对大型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批量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变更登记,可在枣庄市任一区(市)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提出批量变更申请,该登记机关统一接收申请材料,转发各分支机构、连锁门店所在地登记机关,实现集中办理。

    (一)申报指导。申请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可就近联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或帮办代办人员进行指导,通过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或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批量变更分支机构”模块选择全程网办(无纸化)方式申报。

    (二)材料流转。对于选择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的情形,由申请人自主选择的区(市)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统一接收申请材料,对材料进行指导后,转发各分支机构、连锁门店所属登记机关办理。对于选择全程网办的情形,各分支机构所属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要及时预审网上申报材料,对材料需要补正或更改的,反馈申请人或申报地指导人员;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照全程网办流程予以核准。

    (三)就近领照。对需要换发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即时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可通过自助打照、寄递、现场领取等方式获取纸质营业执照。

    三、保障措施

    作为开办企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工作。各县级审批部门要加强对接联动,建立高效便捷的联络机制,保障业务指导和办理的时效性。加强对帮办代办和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指导,确保业务流程规范、办理顺畅。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权,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各区(市)审批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上报市局。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区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维护
地址:山亭区府前路1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811121  
备案编号:鲁ICP备2020034073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602000003号
标识码:370406000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