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
实施时间
于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实施范围
在台儿庄区级范围内2020年9月1日新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一年内申领增值税发票的,可免费领用一套税控设备(含首年服务费),税控设备160元,首年服务费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