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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山亭区评选表彰市级智能工厂政策

发布日期:2022-12-22信息来源:

每年评选表彰10家市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每家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上机器人生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用)超过2000万元且在机器人本体制造、关键部件、整机控制等具有核心技术的,按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且当年税收增速不低于全市税收增速,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市工信局

1.1政策措施名称:评选表彰市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

1.2政策措施内容:每年评选表彰10家市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每家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1.3申报时间:每年10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1.4申报标准: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固定资产总投资达3000万元以上,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2)企业智能化发展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智能服务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3)企业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试验、检测等设备台套(产线)数占企业设备台套(产线)总数的40%以上;

(4)关键工序采用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产品质量实现在线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

(5)智能工厂(数字车间)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

1.5提报材料要求:

(1)枣庄市智能工厂(数字车间)申报书;

(2)枣庄市智能工厂(数字车间)申报推荐汇总表。

1.6审核流程:

(1)市工信局下发市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申报通知;

(2)申报企业向区(市)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

(3)区(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初审后,推荐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工信局;

(4)市工信局通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论证、公示等环节,印发文件通报认定名单。

1.7政策兑现周期:一年。

1.8政策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1.9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科技装备科 3312262

2.1政策措施名称:新上机器人项目奖励

2.2政策措施内容:

对新上机器人生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用)超过2000万元且在机器人本体制造、关键部件、整机控制等具有核心技术的,按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3申报时间:每年12月份左右,具体以申报通知为准。

2.4申报标准:

(1)企业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新上机器人生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用)不低于2000万元;

(3)在机器人本体制造、关键部件、整机控制等具有核心技术。

2.5提报材料要求:

(1)新上机器人生产项目设备奖补申报书;

(2)新上机器人生产项目设备奖补申报推荐汇总表。

2.6审核流程:

(1)市工信局下发机器人生产项目设备奖补申报通知;

(2)申报企业向区(市)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

(3)区(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初审后,推荐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工信局;

(4)市工信局通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论证、公示等环节,印发文件通报认定名单。

2.7政策兑现周期:一年。

2.8政策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2.9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科技装备科 3312262

3.1政策措施名称:智能制造企业过门槛奖励

3.2政策措施内容:

对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且当年税收增速不低于全市税收增速,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3申报时间:每年12月份左右,具体以申报通知为准。

3.4申报标准:

(1)企业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企业已入选国家智能制造专项或省、市级智能制造标杆、试点示范企业(项目);

(3)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且当年税收增速不低于全市税收增速。

3.5提报材料要求:

(1)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奖励申报书;

(2)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奖励申报推荐汇总表。

3.6审核流程:

(1)市工信局下发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奖励申报通知;

(2)申报企业向区(市)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

(3)区(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初审后,推荐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工信局;

(4)市工信局通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论证、公示等环节,印发文件通报认定名单。

3.7政策兑现周期:一年。

3.8政策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3.9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科技装备科 331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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