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70406/2025-01783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成文日期 | 2025-12-16 | 发布日期 | 2025-12-16 |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
| 发文字号 | 山政字〔2025〕4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山政字〔2025〕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5〕123号)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枣政字〔2025〕74号)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我区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围绕“摸清家底、服务决策、促进振兴”,统筹组织、规范实施、确保质量。
(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对象包括:在我区范围内的农村住户(含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
(五)主要内容聚焦: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层级责任。成立山亭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统筹全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镇(街)和村(居)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形成“区级统筹—镇街主责—村居落实—社会协同”的工作链条。
(二)加强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区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保障与协调;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固定资产投资保障相关工作;区统计局牵头,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确权土地面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录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农村住户、户籍人口底数;区统计局统筹遥感测量相关事宜。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共享部门资料信息,形成普查工作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质量管控,强化监督核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普查方案,落实“事前培训—事中核查—事后抽查”全流程管控,建立质量追溯与问责机制,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普查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涉密信息与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二)选优配强“两员”,强化经费保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简称“两员”),优先从镇(街)干部、村(居)骨干、网格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中选聘工作积极性高、综合素质好并且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按时足额支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本次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级财政按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各镇(街)合理调配办公资源,确保设备物资到位、运行稳定、数据安全。
附件:山亭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山亭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亭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赵传甲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文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雯 区统计局局长
任强强 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主任
张学来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成 员:韩 博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二级主任科员
王媛媛 区网络安全保障中心副主任、七级职员
周海峰 区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赵曰新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财务管理结算中心主任
颜 涛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建国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王 斌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陈昌河 区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
陈桂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陈 杰 区城乡水务局党组成员、区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七级职员
金恒全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伟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闫香喜 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张 莉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许 超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区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黄莹莹 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褚云龙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周一鸣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国栋 山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帅 西集镇镇长
朱永强 桑村镇镇长
高 源 城头镇镇长
戚艺潇 冯卯镇镇长
沈 健 店子镇镇长
徐 昕 水泉镇镇长
武 斌 徐庄镇镇长
王娟舒 北庄镇镇长
董伏金 凫城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黄莹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或工作分工等原因发生变化的,由接替其工作的人员担任。领导小组为临时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文件文字版:
47号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docx文件PDF版:
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