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6550 | 主题分类 | 公路 |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2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亭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政办发〔2021〕3 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山亭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 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2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部署,加快建立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按照《枣 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 施意见》(枣政办发〔2020〕14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基本消除制约“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短板问题,基本建立起权责清晰、齐抓 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 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新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 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列养率 达到 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 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 80%,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将各镇(街)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基层农村公路管 理机构能力建设。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政策引导、业务指导、 工作督导;区财政局要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给予支持;区发改、
农业农村、金融等部门要制定和细化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和 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 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2.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区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统筹谋划,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 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镇级政府的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实行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区、镇(街)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支出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区、镇(街) 政府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3.发挥好部门及镇、村作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县道
的管理养护工作,镇(街)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并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按照“一支管养队伍、一个办公场所、一笔管养经费、一个运行机制、一套内业台账”的要求,逐步完善“区市指导、镇级负责、市场养护、环卫保洁” 的乡村道管理养护新机制。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交由
村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 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 式,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4.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配套资金。严格执行国办发
〔2019〕45 号文件明确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区政府承担农村公路管护资金筹措的主体责任。区政府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 2%-3%、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通过整合省、市、区级涉农资金及相关资金渠道,支持农村公路管护、提档升级、路面改善、危桥改造等,支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农村公路+”等省部级示范路“两个试点”创建。在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给予县道养护重点支持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市级奖补资金,落实省、市、区、 镇(街)四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总额每年每公里“县道 10000 元、乡道 5000 元、村道 3000 元”的标准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 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5.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区里建立对镇(街)级政
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投资挂钩。 区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施全过程 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 监督审计。村务监督委员会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
情况纳入监督范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 区审计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6.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 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三)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
7.全面落实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设立县、乡、村道路长由区、镇(街)、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各级路长具体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的管理以及农村公路日常保养、路域环境整治、路面扬尘防治、道路绿化、 道路保护等方面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8.全区路长制运行日常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承担,具体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落实总路长的相关部署,对各级路长履职尽责情况监督评估,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对各级路长提交管理问题的办理落实。各镇(街)要明确相应机构承担相应工作,镇(街)农村公路路长负责推动落实乡道、 村道管理任务,做好与区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9.区政府成立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试点创建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监督指导、
评估考核、补助奖惩等工作,健全政策体系,完善保障制度, 加强镇(街)政府的指导监督;镇(街)政府参照区级模式成立相应机构,推进镇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责任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10.建立政府部门高效协作机制,落实成员单位责任。一是排查整治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二是打击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整治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三是加大政府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严格使用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落实省、市、区各级对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比例,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四是开展农村公路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充分利用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宜绿化地块进行绿化(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五是开展公路沿线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六是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七是按职责对公路横跨的河道上下游采砂进行管理(区城乡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和有关执法机构)。
11.到 2021 年底,初步构建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管
理运行机制,建立完备的政府责任体系、高效的部门协同体系、 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分工负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责任单位:区交
通运输局)
(四)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2.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择优选取专业化队伍,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化队伍承担;小修保养鼓励实行片区捆绑、条块打包;日常保养(保洁)等非专业项目,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结合,由镇(街)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保洁公司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支持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13.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保障农村公路交安设施建设投
资,交安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农村公路竣(交) 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交安设施的农村公路要全面完善,及时开展危险路段和桥梁集中排查整治,完善安保设施,治理安全隐患,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净化通行环境。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设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信用记录纳入相关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行
政审批服务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14.强化法制和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展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确权登记,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加快交通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等理念,大力实施预防性养护,积极推行路面再生利用, 鼓励废旧材料循环利用。坚持“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多元融合发展,支持建设美丽乡村,开展美丽示范样板路建设,提升路域环境,将交通之美融入村容整体环境美当中, 拓宽农村公路服务功能,为农村公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坚持智慧发展,推进信息化技术、智慧检测评价技术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域中的应用示范,推广应用全市“路长制智慧管理养护平台系统”和“枣庄智慧农路出行服务系统”,不断提升管理效能和养护科学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15.加强道路平交路口管理。已硬化的平交路口道路定期清
扫清洗,确保干净整洁;未硬化的道路全面实施硬化工程,做 到硬化向内延伸不少于 100 米,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同时,加强道路沿线巡查管控力度,严禁擅自增设平交路口。(区交通运 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按照方案分工组织开展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分别作为县、乡、
村道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程,同步部署落实。各镇(街)深入分析本地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制定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任务落地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形式, 资金保障等内容,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实施方案同时抄送区交通运输局,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二)扎实开展试点。各镇(街)要认真开展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试点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 围绕“农村公路路长制”“农村公路+”“美丽公路建设”为突 破口,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 部门遴选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镇(街)、试点片区、试点主 题在全区乃至全市、全省推广,力争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山 亭经验。
(三)强化督导评估。区政府要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反馈机制, 加强对镇(街)、部门工作的督导评估,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实施督导评估, 对各镇(街)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激励作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改革的新 进展、新成效,准确解读改革的新政策、新举措,提高社会公 众爱路护路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改革工作的积极性,
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营造支 持农村公路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1.山亭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试点创 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山亭区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3.山亭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4.山亭区县级公路区级路长名单
5.各镇(街)乡道里程明细表
附件 1
组 长:刘宗国 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农村公路总路长
副组长:李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刘 品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侯一铭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刘 翔 区发改局局长
王洪斌 区财政局局长
张 亚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程卫国 区交运局局长
杨国华 区城乡水务局局长李永来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王延成 区审计局局长
王海龙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孙印考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 斌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楚 斐 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周一鸣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贾继勇 山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徐 伟 西集镇镇长
陈荣阔 桑村镇镇长刘 敏 城头镇镇长颜世鹏 冯卯镇镇长王 涛 店子镇镇长
李 岩 水泉镇镇长刘建华 徐庄镇镇长白 涛 北庄镇镇长姚东伟 凫城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侯一铭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卫国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周一鸣,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孙祥军,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区林业资源发展中心主任张宗文,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区农村公路事务中心主任满玉富,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崔洪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新伟,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刘晓伟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公布。
附件 2
为切实抓好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深化农村公路 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根据 枣庄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试点内容
围绕枣庄市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试点市和深化农 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市创建,计划用 2-3 年时间,以镇(街)为主体,通过探索“发展融合化、管护责任化、决策 精准化、覆盖全面化、服务普及化”发展模式,实现“五个提 升”,打造农村公路发展枣庄样板,为交通强国建设和实现乡 村振兴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美丽农村路建设新模式,实现农村公路发展融合化提升。将美丽农村公路建设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发展等深度融合,按照“农村公路+乡村旅游”“农村公路+生态产业”“农村公路+党建示范”的思路,建设 5-10 条高标准产业振兴致富路、美丽生态景观路、乡村文化旅游路、爱国红色教育路等示范样板路,集中成片打造“3+N”农村公路美丽闭合圈,将旅游景点、产业园区、
乡村物流站点、革命教育基地、公路休闲驿站、停车观景平台 等元素连点成线、串珠成链,丰富农村公路功能定位,推进农 村公路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二)创新路长制管养新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护责任化 提升。建立符合山亭实际的“总路长与各级路长分级负责”路 长制管养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的原 则,建立起完备的政府责任体系、高效的部门协同体系、有力 的资金保障体系、科学的督导评估体系,形成责权明晰、部门 联动、保障到位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机制。
(三)创新信息化管养新体系,实现农村公路决策精准化提升。以“功能适用、技术创新、云网共享、服务便民”为建设思路,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加快推进山亭区交通运输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着力建设山亭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信息)应急指挥中心,形成“天地一体”的交通监控网络、视频分析人工智能平台;建设综合监控与预警系统、安全应急与协同调度系统、综合公路工程管理系统、交通运输监管监督管理系统、综合交通信息服务系统、综合智能运维系统、 综合办公系统、交通运行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八大应用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桥梁安全监测系统。创新农村公路信用评价机制,对农村公路项目参建单位进行信用记录,建立信用管理台账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强化优胜劣汰机制。按照“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区交通运输局要做好县级公路日常保养(保洁),各
镇(街)要加大乡村公路投入力度,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切实做好乡、村公路日常保养(保洁), 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
(四)创新农村公交物流多元化新途径,实现农村运输服务提升。持续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优化农村客运班线, 加快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进程,深化交邮合作。结合路网规划、产业发展、公交运行、邮政储蓄和农资站等情况,建设农村客运服务站、物流快递服务站、农村公路旅游休闲点等农村公路驿站(点)配套服务设施,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 深度融合”的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实现农村物流服务全覆盖, 完善农村运输服务发展长效机制,力争 2022 年我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达到 AAAAA 级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 年 1 月-2021 年 3 月)。按照“全区一盘棋,区镇同步抓“原则,确定镇(街)试点创建任务。 广泛开展实地调研,将先进经验应用到建设试点中,委托专业 设计单位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创建方案。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1 年 3 月-2021 年 12 月)。各镇
(街)立足各自实际,按照“全面创建、突出重点”原则,开 展试点创建、评估验收,对试点经验进行总结提升。
(三)全面推广阶段(2022 年)。总结创建成果,客观评估实施效果,完成各项验收工作,形成试点创建报告,及时上 报枣庄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试点创建领导小组
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成立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班, 拟定示范创建方案。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对镇(街) 拟定方案进行审核,组织第三方进行优化设计,分批在全区开展试点。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二)保障资金投入。在全面建立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基础上,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试点创建。区级财政整合筹集资金用于支持试点创建,对成效显著、推广效果好的试点镇(街) 给予奖补,获得枣庄市级及以上认可推广的,年终适当增加年度目标考核得分。区财政将试点创建专项资金列入 2021-2022 年度财政预算,各镇(街)也要将试点创建专项资金列入2021-2022 年度财政预算,做好试点创建资金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改革的新 进展、新成效,精准解读改革的新政策、新举措,提高社会公 众爱路护路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引导 社会各级参与,营造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 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我区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和养护效果,促进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枣庄市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 求,落实各级路长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路域环境整治、扬尘 防治、绿化建设等方面的责任,健全管养长效机制,进一步提 升安全通行水平,打造畅通有序、文明整洁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日常养护。在农村公路日常保养(保洁)方面,优 选相对稳定、熟悉路段情况及周边环境的专业队伍,按照保洁 等级,将路面清扫、路肩边坡清理、杂草修剪、标志标牌清洗 等日常工作交由保养队伍(保洁公司)实施;各级路长负责日 常保养(保洁)巡查、考核。在农村公路保护方面,各级路长 要定期组织对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损坏、交通标志标线缺失等安 全隐患开展排查巡查,百季、冬季等特殊天气对重点路段和部 位发生的水毁、地质灾害、路面结冰等灾害开展排查巡查,做
好应急抢险保通。
(二)路域环境整治。要组织对沿线用地范回及建筑控制 区内占道经营、堆物放料、路面污染、非公路标志标牌、违法 建筑等各类违法侵权行为,及时开展巡查和劝阻、制止,加强 与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享,及时反馈有关 信息和线索,使各类违法案件和涉路事件得到及时高效处置。
(三)扬尘防治。按照《市直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
(第二版)》要求,组织落实农村公路保洁等级划分,根据实 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洒水车、抑尘车和湿扫车,根据车流量和扬 尘情况,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机械化湿式清扫和洒水作业 频次。
(四)绿化。组织实施农村公路生态路、景观路建设,不断增加绿化量,提升绿化档次,力争将农村公路打造成绿色长 廊和视丽风景。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全区 农村公路总路长、区政府副县级领导干部为各县级公路路长(具 体名单附后)的县级公路区级路长负责制。乡级公路、村级公 路镇级总路长应为镇街主要负责人,镇(街)辖区内的县级公 路和乡级公路要遂路明确一名科级干部担任分级路长,村道分 级路长可由村干部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热心群众担任。
(二)抓好日常工作。农村公路分级路长实行实名和信息 公示制度。各分级路长每月至少对其负责道路开展一次巡查,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路长制”工作机构反馈,特殊紧急 情况可直接向总路长汇报并跟踪督办有关情况。区“四好农村 路”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镇(街)明确辖区县道、乡道和 村级公路分级路长名单后,由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指导,每年负责对各镇(街)“路长制” 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督查评估结果将纳入对镇街年度综合 目标考核。
各镇(街)要将辖区内乡村道路长制名单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前,报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8811461;电子邮箱:stqncglswzx@163.com)。
下载请见附件:
文件文字版:
山政办发〔2021〕3号.docx文件PDF版:
山政办发〔202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