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1-00182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1年02月25日
- 文 号:山政办发[2021]3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2月25日
- 标 题:【政策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亭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政策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亭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0〕16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20〕14号)。
三、出台目的
到2022年,基本消除制约“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短板问题,基本建立起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新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发挥部门及镇、村作用,逐步建立完善“区级指导、镇级负责、市场养护、环卫保洁”的乡村道管理养护新机制。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配套资金,严格执行国办发〔2019〕45号文件明确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建立对镇(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投资挂钩。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三)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落实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设立县、乡、村道路长,由区、镇(街)、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各级路长具体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的管理以及农村公路日常保养、路域环境整治、路面扬尘防治、道路绿化、道路保护等方面工作。建立政府部门高效协作机制,落实成员单位责任。
五、重要举措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作为县、乡、村道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程,同步部署落实。深入分析全区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明确改革任务落地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形式,资金保障等内容,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试点。各镇(街)认真开展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试点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围绕“农村公路路长制”、“农村公路+”、“美丽公路建设”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遴选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镇(街)、试点片区、试点主题在全区乃至全市、全省推广,力争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山亭经验。
(三)强化督导评估。区政府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反馈机制,加强对镇(街)、部门工作的督导评估,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实施督导评估,对各镇(街)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激励作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准确解读改革的新政策、新举措,提高社会公众爱路护路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改革工作的积极性,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营造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