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2-06570 | 主题分类 | 水利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发文机关 | 区城乡水务局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21〕1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亭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
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政办发〔2021〕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山亭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亭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
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工作目标
2014年,山亭区被列为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实施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我区进行了积极实践,基本理顺了工程产权,改善了小型水库管理面貌。本次示范县创建工作旨在促进小型水库管护主体、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进一步落实,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水库安全,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二、创建主要内容
(一)建立权责明确、职能清晰的组织领导体系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山亭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创建的具体工作。
2、明确管护主体。各镇街为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对小型水库安全负责,承担水库管护任务,配备人员和管护设施。
3、落实安全责任。小型水库防洪和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别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其中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由镇街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管部门责任人由镇街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管理单位责任人由镇街水利站主要负责人担任。各镇街对每座小型水库各确定一名政府相关责任人为行政责任人,镇街水利站相关责任人为小型水库技术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小型水库巡查责任人。行政责任人作为水库的第一责任人,要了解水库工程和运行情况,指挥防洪抢险与群众转移等;技术责任人是水库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维修、养护,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等;巡查责任人要按照水库巡查范围、路线、时间、频次、重点等要求做好水库巡查、巡视,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险情及时上报等。
(二)建立管理科学、履职尽责的工程监管体系
1、落实小型水库注册登记制度。按照《小型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由各镇街完善辖区内小型水库注册登记信息,特别是要及时更新除险加固完成后的小型水库数据,确保注册登记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全面。
2、开展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根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要求,定期开展大坝安全鉴定,首次安全鉴定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每隔6—10年进行一次。坚持“当年到期、当年鉴定、翌年加固”的原则,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确保病险水库“动态清零”。各镇街为小型水库安全鉴定组织单位,区城乡水务局审定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3、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按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验收标准,结合《山亭区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办法》,对水库的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安全管理员经费挂钩,体现奖优罚劣,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规范“一库一档”管理。各镇街逐库落实“一职责、七制度”档案资料,分别是管护人员岗位职责、巡视检查制度、维修养护制度、调度运用制度、险情报告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闸阀操作制度、雨水情测报制度等。为方便档案资料查阅,按要求建立水库管理档案,并在水库管理单位集中存放。档案内容为工程技术档案、除险加固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维修养护档案、工作考核档案。
(三)建立投入稳定、维护有力的工程养护体系
1、落实管护经费。按照小(1)型水库6万元/年·座,小(2)型水库3万元/年·座,落实小型水库管护资金,按省、市、区(市)的比例分担,其中区级配套采取“以库养库”,由区财政从2021年起实施水库承包的承包金中按照承包年限一次性扣除,成立小型水库管护基金,专项用于水库管护,不足部分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2、创新小型水库管护模式。将小型水库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离,所有权、使用权仍归镇街,负责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承担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管理权收归区城乡水务局,由区城乡水务局将小型水库管护资金打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将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保洁管护、运行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外包,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专业化管护模式,区城乡水务局进行监督管理。
3、落实管理人员。按照小(1)型水库2名,小(2)型水库1名的原则,配备小型水库专职管理员。专职管理员要热爱水利事业,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犯罪,无越级上访、缠访(包括网络及信件投诉)等行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具有一定文化程度。专职管理员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后,填写《小型水库专职管理员聘用登记表》,签定《小型水库管理责任书》,报区城乡水务局备案。
(四)建立设施健全、调度规范的工程运行体系
1、强化水库调度运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水库“三个重点环节”,根据每座水库的实际情况编制小型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大坝(防汛)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批。各镇街按照批复后的方案(预案)管理、使用好水库,严禁违规调水、蓄水等现象。同时,各镇街要做好水库防汛演练,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落实防汛队伍。
2、健全管理设施设备。各镇街要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办公、观测、照明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牌以及镰刀、锄头、铁锨等日常维护工具。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山亭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乡水务局,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镇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区政府建立改革绩效考核奖惩机制,结果纳入对镇街的2021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确保改革稳步实施。区财政、城乡水务等部门要在加大对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同时,对改革工作较好的镇街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并给予表彰奖励;对改革推进不力的镇街,要减少项目资金安排,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各有关部门、各镇街要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措施方案,及时总结典型、推广经验,充分调动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各镇街要加强对改革后的水库工程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四)创新探索、健全机制。各镇街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安全管理员管理模式进行不断总结深化、加强交流。同时进一步创新探索小型水库新的好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稳步、深入推动改革。
附件:山亭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山亭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廖 华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王洪斌 区财政局局长
杨国华 区城乡水务局局长
李永来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贾继勇 山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伟 西集镇镇长
陈荣阔 桑村镇镇长
颜士鹏 冯卯镇镇长
王 涛 店子镇镇长
李 岩 水泉镇镇长
刘建华 徐庄镇镇长
白 涛 北庄镇镇长
姚东伟 凫城镇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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