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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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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综合科。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撰写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报告,提出主要目标建议,研究宏观经济,调节经济运行,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做好全区各专项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衔接及纳入工作。

(三)重点项目科。加强全区重点项目申报、管理、服务工作。

(四)新旧动能科。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承担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体改法规科。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负责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六)安全生产科。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承担全区石油天然气主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

(七)价格管理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全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负责价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成本调查、监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