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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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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民政局机关简介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06328811223

电子邮件

shantingquminzhengjuzzshandongcn

办公时间

51-930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01-次年430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西路邻里广场三楼A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非公募基金会)相关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山亭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镇(街道)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五)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查、呈报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负责区内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承担区地名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办国内居民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管理国家、省、市和区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民政宣传、信访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区民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起草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民族宗教团体有关管理工作。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民族宗教团体业务管理。

3.关于行政许可职责分工。有关行政许可及其关联事项划转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集中审批工作,区民政局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