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1-00161
- 主题分类:情况总结
- 发布机构:山亭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0年11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11月16日
- 标 题:山亭区2020年财政直达资金有关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亭区2020年财政直达资金有关情况
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中央创新资金管理机制,以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为重点,建立资金直达机制,推动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截至11月11日,我区共收到各类财政直达资金(不含新增一般债券)28721万元,其中:
1.抗疫特别国债7660万元。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下达基层,专项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抗疫特别国债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分配地方使用的资金由地方承担还本责任。区级抗疫特别国债7660万元,其中7500万元用于山亭区余热利用集中供暖项目,160万元用于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补助。
2.特殊转移支付90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为一次性财力补助,不计入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基数。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根据税收减收因素和财力缺口因素进行分配,其中区级5186万元,镇(街)3814万元。特殊转移支付9000万元全部分解落实到民生保障项目,其中:用于财政代缴60岁以上老人居民医疗缴费1576万元,义务兵优待金567万元,养老金补差6857万元。
3.正常转移支付12061万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9048万元,包括均衡性补助530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3448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300万元。均衡性补助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6597万元,乡镇机关事业人员公车补贴57万元,第七次全国人口困难县普查补助13万元,弥补财力缺口2081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300万元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二是有专门用途的转移支付3013万元,主要是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补助、专项扶贫资金、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淘汰奖补资金、应急物质储备资金等。
根据《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抗疫特别国债和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各级财政接到上级财政下达的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后,要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区级需要增加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预算收支166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