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1-00486
- 主题分类:招生信息
- 发布机构:区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8月1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8月10日
- 标 题:山亭区第四实验小学2021年招生简章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亭区第四实验小学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1〕7号)、《山亭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须知》文件精神,经区教体局批准,山亭区第四实验学校面向招生范围内的居民招收一年级新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为东山亭社区、西为柴林社区和郭庄社区、南为抱犊路北、北为汉诺路南,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入学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和我市适龄儿童状况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资源供给等情况,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凡在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到服务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山亭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报区教体局备案,方可延缓入学。
三、报名时间
在线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8月15日,留意网上报名平台报名审核进度,切勿错过适龄儿童的报名时间。如有问题,请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四、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手
机安卓系统在“应用市场”、苹果系统在“APP Store”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枣庄”APP;登录“爱山东·枣庄”APP后,进入“中小学报名”,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网上报名账号。
2.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行网页版注册和访问,网址https: //zs. zzsedu. cn: 81/zhaosheng-h5/ 。
3.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
4.完善和维护学生和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
5.填报所属学校(枣庄市山亭区第四实验小学)。
6.审核。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
注:①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不一致的应及时上传佐证材料或线下到所属招生学校现场说明情况。
②在报名平台测试阶段,个别监护人在线填报的相关报名信息已被清空,测试数据均被删除。请在规定招生时间内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二)线下现场报名服务
符合入学条件但不便在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学校设线下现场服务,方便家长进行入学材料审核和信息登记,由一名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我校现场咨询报名。现场报名时需要佩戴口罩,配合“三码”查验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程序入校。
1.现场服务地点:山亭区第四实验小学招生办公室(玄武路双山公园对过)
2.现场服务时间:2021年8月13日—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现场服务时段分区
(1)8月13日上午:东山亭社区、西山亭社区
(2)8月13日下午:柴林社区、郭庄社区
(3)8月14日上午:双山社区、银山小区、百合花苑、教委宿舍
(4)8月14日下午:苹果花园、枣花园、朴山前村
(5)8月15全天:审核补充材料
4.现场需要准备材料:(网上报名只需提供下述必要材料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1)招生片区内有家庭法定自有住房,有房产(不动产)证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房产(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产为商住房的:须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居住(学校及区招生工作检查组派人到住所进行核实)。
③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材料。
(2)招生片区内有家庭法定自有住房,无房产(不动产)证的:
①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复印在一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购房合同(必须在房产部门备案并有备案号或银行转账记录);有房产为自建房的,须提供准建证明。
③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材料。
(3)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提供租赁人与政府签订的租赁合同。
③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材料。
(4)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二手房产私人交易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学生户籍必须与所提供的房产一致。
②原始购房合同、购房票据。
③有效的私人交易房屋合同、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三个月的水、电缴费票据。
④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材料。
(5)招生范围内的老户口居民: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土地使用证(房屋被拆迁的须提供政府拆迁协议)。
③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材料。
(6)招生片区内户口,无家庭法定自有住房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申请就读城区学校住所方位明晰表(用于学校及区招生工作检查组派人到住所进行核对)。
③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非山亭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父母提供的入学就读申请书。
②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③父母至少一方与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或办理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劳动合同的须附带在我区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办理营业执照的,须附带税务登记及纳税资料原件)。
备注:房产和户口要求:
①房产为父母所有,户口信息能证明适龄儿童和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
②房产为父母单方所有,但儿童户口跟随另一方的,须提供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③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儿童和父(母)必须跟随房主的户口。
④招生范围内的房产不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不含在建、规划待建、规划外自建的住宅项目。
(三)具体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之后取得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的其他学校
2.对符合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的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
3.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区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将严厉查处任何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招生信息谣言、非法违规承诺和冒充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对扰乱中小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区教体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
五、入学流程
监护人线上报名—>对报名材料审查—>学校公示—>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招生纪律
1.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招生简章的要求,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履行招生职责。
2.请家长严格按照本招生简章要求分片区分时段报名。在规定时间报名。
3.家长承诺所递交材料真实有效,否则,责任自负。学校将联合公安、房产部门进行材料审核。材料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生过程。
4.严格执行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线下报名每名学生只限1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人员,请佩戴口罩、前后间隔1米,有序站成一队在校门口等候;体温检测正常,出示有效“三码”、报名材料等后,方可入校报名。
5.招生报名全程与公安部门联网监控。所有人员要文明、有序,不得聚集,不得提前排队,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扰乱招生报名秩序。
七、招生咨询电话:0632-755918718563261365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