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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索 引 号:
370406/2022-00055
主题分类:
救助标准
发布机构:
山亭区民政局
成文时间:
2022年01月08日
文 号:
无
发文时间:
2022年01月08日
标 题:
【救助标准】2022年山亭区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效力状态:
有效
【救助标准】2022年山亭区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保障标准:基本生活费,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为每人
566
元
/
月。护理费,自
理人员
1860
元
/
年,半自理人员
3100
元
/
年,完全不能自理人员
6200
元
/
年,特困
人员不享受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
附件:
·
【救助标准】2022年山亭区特困人员救助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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