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1-00254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2021年03月26日
- 文 号:山政发[2021]3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3月26日
- 标 题:【政策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政策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和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决策依据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枣政发〔2021〕4号)
三、出台目的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四、主要内容
年度发生死亡1人以上(含1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和发生累计死亡2人以上(含2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行业企业主管部门、镇(街)、开发区及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或未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上报的镇(街)、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等共七项内容。
五、重要举措
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各镇(街)、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及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对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未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