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1-00256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2021年02月27日
- 文 号:山政发〔2021〕2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2月27日
- 标 题:【政策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政策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集体科学民主决策行为,提升决策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决策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以明确决策依据、界定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督导检查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区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主要目的
(一)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进行。
(二)坚持民主决策。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坚持科学决策。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
(四)坚持高效决策。优化决策程序,完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时限,提高决策效率,防止久议不决。
三、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
(二)重要干部任免
(三)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四、决策程序
(一)酝酿决策
(二)集体决策
(三)决策执行
五、重要措施
(一)监督检查
(二)考核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