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1-01121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机构:山东山汇
- 成文时间:2021年12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12月03日
- 标 题:山亭人才公寓推介公告及续租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亭人才公寓推介公告及续租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发挥住房对人才的吸引和集聚作用,山亭区精心打造了山亭人才公寓,委托山东山汇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现因第一批人员入住期满,人才公寓空闲20余套,符合条件者可线上申请,有续租意向者及时申请续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一)房源位置。位于山东银光福源健康养老中心5号楼。
(二)房间配置。单间面积47㎡,均配备桌椅、床品、衣柜、沙发、茶几、电视、冰箱、空调、橱柜、油烟机、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等基本生活设施。
(三)公共配套。配备接待休息区、书吧阅读区、交流讨论区和运动健身区四大功能区,共享老干部活动中心的餐厅、超市、瑜伽室、舞蹈室、书画室、钢琴房、乒乓球室、台球室等娱乐设施,满足青年人才“吃住行娱学”等需求。
二、申请条件
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且在山亭区无自有住房,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综合考虑房源数量、报名情况和学历学位层次,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的先后顺序予以安排,优先保障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同等学历层次,按照申请通过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分批分期予以考虑。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1套人才公寓。
三、申请时间及相关要求
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0日。
为保证程序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人才公寓的申请、审核、缴费和公示采取全流程线上服务。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申请人可登录山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shanting.gov.cn/)或山东山汇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sdshrcw.com)下载模板,填报山亭人才公寓管理系统(人才类别选择第六项),提出线上申请,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单位同意函、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区市民中心窗口办理)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的模板可登录网站下载。
(二)审核审批。区人才公寓运营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入住条件,确定人员名单并在山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山东山汇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统筹分配。区人才公寓运营单位统一组织选房,申请人可根据申请先后顺序和个人意愿进行自主选择。
(四)签约入驻。房源分配后与区人才公寓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最长3年。
四、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参照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形成基准价,并由区人才公寓运营单位广泛征求各类人才、用人单位的意见建议后,每年向社会公布。
青年人才公寓基准价为800元/月,申请人第一年按照基准价的60%缴纳租金,第二年按照基准价的70%缴纳租金,第三年按照基准价的80%缴纳租金,减免部分由区财政补贴。
五、续租时间及相关要求
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0日。
第一批到期的入住人员需在上述时间段内在原申请账号在线提交续租申请,逾期视为自动退租。提交申请时需上传最新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单位同意函、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区市民中心窗口办理)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租金标准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六、租住管理
(一)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
1.租住人离职且不在山亭区范围内工作的;
2.租住人或其配偶在山亭区范围内获得自主住房的;
3.租住人所在单位注册地或纳税地迁出山亭区的;
4.转租、转借等非本人居住或者擅自调换所租住人才公寓的;
5.损坏租住房屋,未在运营企业要求的期限内修复或赔偿的;
6.不服从公共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
7.欠缴相关费用,给人才公寓运营造成损失的;
8.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3个月以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
(二)租住人出现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住房的,终止其资格,并取消其5年内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对于已入住人才公寓的,收回已租住人才公寓并追缴有关费用。
(三)租住人如果在山亭区内购买住房,原则上在上房后三个月内退出人才公寓,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退出,最长延期不超过3个月。
七、咨询电话
0632-8817077
八、山亭人才公寓管理系统
山亭人才公寓管理系统:http://58.58.58.115:8066
附件:单位同意函
山东山汇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