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丨 简体 丨 无障碍丨 网站地图
  • 首页
  • 魅力山亭
  • 山亭新闻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休闲山亭
  • 投资山亭
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370406/2025-01399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区交运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8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8月21日
  • 标  题:【文字解读】《山亭区公交企业客运成本规制管理办法》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山亭区公交企业客运成本规制管理办法》

   现将《山亭区公交企业客运成本规制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决策依据

公交客运服务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具有显著的公益属性和民生保障功能。山亭区在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过程中,虽然实现了“村村通公交”和“六个全覆盖”的优异成绩,但随着公交网络的扩展和运营成本的上升,财政补贴压力日益增大。一方面,公交企业需要执行低票价政策及政策性免费乘车,比原线路客运班车降低60%以上,另一方面,企业面临人力成本持续上涨、新能源车辆更新维护以及偏远线路运营等多重成本压力,导致政策性亏损不断扩大。

政策法规依据方面,本办法主要依据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测算规范》、《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和《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办法、规范、规划、规定。这些政策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建立运营企业的运营成本核算制度和补偿、补贴制度”,为成本规制管理办法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现实需求方面,山亭区通过建立“三级公交换乘体系”和“三级公交运行网络”,实现了全域公交覆盖,但缺乏科学的成本核算框架难以准确衡量补贴需求。传统补贴方式存在随意性较大、缺乏激励效应、与企业实际运营成本脱节等问题,需要通过成本规制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财政补贴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出台目的与基本原则

山亭区公交企业客运成本规制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实现三大核心目标及五项基本原则。

三大核心目标:保障公交可持续运营。通过合理界定运营成本范围,建立科学补偿机制,避免企业因政策性亏损陷入经营困境,确保公交服务特别是偏远线路和免费人群乘车能持续稳定提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将“事后被动补贴”转变为“事前预期管理”,基于标准成本值和实际运营数据测算补贴需求,增强财政补贴的预见性和精准性,减少公共财政浪费。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通过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优化运营效率,改善服务水平,而非简单追求规模扩张,实现从“保运营”到“优服务”的转变。

五项基本原则:公益性优先原则。成本规制首要保障市民公交出行需求,特别是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支持不断提升公交运营服务质量和水平。意味着即使在某些线路亏损的情况下,也要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可持续性原则。一方面改善公交企业经营状况,另一方面政府每年安排公交专项补贴补偿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激发公交企业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企业高效运营和良性发展。合理相关性原则。计入规制成本的各项费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与公交服务直接或间接相关,并客观反映运营正常需要,符合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这意味着非运营相关成本或不合理开支将被排除在补贴范围外。激励约束并存原则。建立“节约奖励、超支分担”机制,鼓励企业主动优化成本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避免因全额补贴导致的效率低下和成本浪费。精细化管理的原则。成本规制在现有条件下强化科学化、精细化核定,并随着公交企业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的提升不断完善。这要求企业建立单车成本核算和线路成本分析体系,为规制提供数据基础。

三、规制核心内容与关键举措

成本规制管理办法将公交企业成本分为直接运营成本、期间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三大类,并针对每类成本设置了具体的核定标准和方法:

人员成本规制。针对公交行业劳动密集型特点(工资成本占比约40%),办法设置了双重控制机制——既要控制人员数量,也要控制工资水平。人员数量按“人车比”标准核定,工资水平则参照社会平均工资和增长幅度合理确定,这一设计既保障职工合理待遇,又避免人工成本无序增长。能源与物料成本规制。燃料及电力消耗费按各车型的千公里消耗参考标准和实际运营里程核定,同时考虑CPI指数变动因素进行核定。对新能源车辆的特殊性也予以考虑,纯电动车电瓶更换维护费用经审定后据实计入规制成本。资产折旧与资本性支出。针对以往部分企业未足额计提折旧导致更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办法明确要求运营车辆折旧年限一般不低于6年,残值率5%;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一般为20年,残值率5%。这一规定确保了公交企业有能力持续更新车辆装备,保持服务能力。同时规定政府补助购置的固定资产,政府补助部分每年计提的折旧费作为财政补贴,避免重复计算。

成本规制不是简单的“实报实销”,而是建立了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节约奖励机制。当企业实际运营成本低于规制标准时,节约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鼓励企业主动优化运营、节约资源。特别是在能源消耗、物料使用等方面,企业通过技术革新和管理优化实现的节约,可获得相应收益。超支分担机制。当实际成本超过规制标准时,超支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或与企业共同分担,避免财政补贴变成“无限责任”。这一机制促使企业加强成本控制,杜绝浪费。服务质量挂钩机制。补贴资金与实际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挂钩,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可能被扣减补贴金额,促使企业兼顾效率与服务品质。

四、监督实施与保障机制

第三方审计与透明公开。成本规制管理办法建立了第三方审计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对公交企业年度总收入成本费用及人员、资产、线路变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核实,提出规制调整意见,出具书面审计报告。这一机制确保了成本规制的客观性和专业性,避免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冲突。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编制与工资水平的合理性、能源消耗统计的准确性、资产折旧计提的规范性、各项费用支出的合法性与相关性等。审计结果作为核定财政补贴和评价企业运营绩效的重要依据。多方协同与职责界定。成本规制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部门、公交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权责关系,确保了成本规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平衡了各方利益诉求。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交行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成本核算制度和补偿、补贴制度,组织绩效评价和服务质量考核。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成本费用年度核算报告,综合考虑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企业增收节支空间等因素,合理确定财政补贴、补偿额度,并安排资金预算。

公交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按规定报送运营信息、统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告等信息。社会公众。参与服务质量评价,对公交运营和成本规制提出意见和建议,行使社会监督权利。

五、影响预期展望

山亭区公交企业客运成本规制管理办法的实施,预计将产生多方面积极影响。企业经营方面。使公交企业从“政策性亏损”和“经营不确定性”中解脱出来,获得稳定合理的补贴收入,专注于提升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特别是通过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经营转变。财政资金方面。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分配公平性,使公共财政投入更加精准、透明和有效,避免“补亏”变“补懒”的逆向激励。

通过成本规制这一创新工具,山亭区正在探索一条既能保障公交公益性、又能提升运营效率的现代公交治理之路,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了宝贵经验。这一办法的实施效果值得持续关注和经验总结。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孟雨

联系电话:0632-8866118

 

相关文章
  • ·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亭区公交企业客运成本规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区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维护
地址:山亭区府前路1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811121  
备案编号:鲁ICP备2020034073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602000003号
标识码:370406000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