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5-02105
- 主题分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1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11月07日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虎同志解读《山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效力状态: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虎同志解读《山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山亭区修订印发了《山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本次修订立足山亭区大气污染防治实际,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优化应急响应流程,筑牢群众健康防护屏障。
一、《预案》修订的核心背景
本次修订是落实国家、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新要求,结合山亭区产业结构、污染源分布特点开展的针对性优化。《预案》衔接上位政策、贴合区域实际、强化实操落地,解决以往应急管控 “一刀切”、减排不精准、部门联动不畅等问题,让重污染天气应对更高效、更人性化。
二、《预案》的核心亮点与关键变化
预警分级更科学,同步市级统一响应。全区预警统一以AQI 空气质量指数为标准,分黄色、橙色、红色三级,严格遵循市级预警发布指令,同步响应,杜绝区域响应不同步、预警滞后问题,为应急减排预留充足时间。
响应措施分级细化,防护更到位。黄色预警(Ⅲ级响应):公众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孕妇、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区、镇(街)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预案》、区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区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移动源减排措施: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城区内应采取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限制通行的措施。
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公众防护措施: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预案》、区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区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移动源减排措施:全面禁止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红色预警(Ⅰ级响应):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公众防护措施:在区、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弹性教学等措施。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预案》、区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红色预警减排措施;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区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红色预警减排措施;移动源减排措施:经区政府同意,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更加严格的机动车管控措施。
三、《预案》实施的民生意义
《预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健康放在首位,通过提前预警、精准减排、分级防护,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公众生活、健康的影响;同时优化管控方式,保障民生需求、企业正常经营、城市有序运转,实现生态环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推进,为山亭区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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