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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370406/2025-02110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1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11月07日
  • 标  题:【文字解读】《山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山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近日,枣庄山亭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修订印发《山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适用于枣庄山亭区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现将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重污染天气是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的核心问题,也是制约空气质量改善的最大短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山东省据此对《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新的修订,并于2024年9月印发实施(鲁政办字〔2024〕119号)。枣庄市据此对《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新的修订,并于2024年12月印发实施(枣政办字〔2024〕45号)。为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强化我区重污染天气应对,依据国家、省、市最新文件精神,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了再次修订。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修订《应急预案》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明确组织机构与各相关单位的职责。

第三部分明确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解除流程,以及区域应急联动内容。

第四部分提出应急响应分级、要求及具体措施。

第五部分明确应急响应的保障措施。

第六部分至第十部分明确信息发布、应急演练、预案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

三、修订内容及特色亮点

(一)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对于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因细颗粒物(PM₂.₅

(二)调整了预警发布时间。将提前发布城市预警信息时间由24小时调整为48小时,为各级各部门启动应急响应提供充足准备时间,确保在重污染过程来临前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降低重污染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更好的起到削峰效果。

(三)优化了区应急指挥部成员组成。参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结合市《应急预案》,明确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服务中心、区网信办、区供电中心为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四)增加了区域应急联动有关内容。按照“2+36”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城市要求开展应急联动工作。当接到生态环境部、省、市应急工作小组通报的预警提示信息或区域应急联动统一要求时,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及时按要求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工作,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时间不再依据城市预测结果确定。

四、《应急预案》与上级政策有何异同

与上级政策文件相比,《应急预案》既一脉相承,又立足枣庄山亭区实际,紧密围绕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减少1项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根据市应急指挥部会商情况在官方网站同步发布预警信息,给各个单位、企业更加充裕的时间应对重污染天气。

五、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

首席解读顾问:刘海

政策咨询电话:0632—7558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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