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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山政办发〔2021〕6号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1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2021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采取会议学法和专题学法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会议学法4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2次。

二、学法内容

(一)第一季度

1.《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

2.《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

3.《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

4.《山东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

以上四项责任单位为区司法局。

(二)第二季度

5.《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6.《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以上两项责任单位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第三季度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8.《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

以上两项责任单位为区应急局。

(四)第四季度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0.《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以上两项责任单位为区自然资源局。

三、专题学法

根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择机邀请专家学者和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专题学法讲座。

四、相关要求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专题学法讲座可在学法内容中酌情安排,也可另行选择学法专题,由相关责任单位提请区政府同意后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学习时长1小时左右。区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区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印发




附件:
  • · 山政办发〔2021〕6号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docx
  • · 山政办发〔2021〕6号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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