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政办字〔2021〕17号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此件正文公开,附件不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5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一网通办,全力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稳步推进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全力打造“城市中枢”、“山亭大脑”;扎实推进大数据企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培育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积极推进以市民卡为统领的智慧场景应用,构建智慧便民的数字社会,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DB37/T3890)三星级及以上,2023年达到四星级及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按照省、市平台统一架构,坚持“统建共享、集约利用、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原则,依托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整合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及相关数据资源,建设集综合指挥调度、数据汇聚应用、事件应对处置、服务科学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一屏观全区,一网管全区”。2021年7月底前,完成区平台建设,接入社会综治、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的部门已有信息系统,基本形成对全区主要业务的有效覆盖。2022年6月底前,实现对镇(街)、村(居)和网格单元等基层单位的有效覆盖,建成区级平台智能化、智慧化能力并开展有效应用。
(二)提升数字政府基础平台支撑能力。完善全区电子政务“一张网”服务体系,优化电子政务外网区、镇(街)、村(居)三级网络架构。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能力,为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支撑。深入推广应用全区智慧政务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和“山东通”移动办公应用。持续优化区级共享交换分中心架构和功能,强化数据开放和共享,打造数据融合“高速通道”,全面提升平台的数据汇聚、存储、计算、服务等能力,更好的满足各类应用对数据的需求。
(三)深化“一网通办”。全面加强历史证照向电子证照平台归集工作,配合完成省、市电子证照库互联互通。不断挖掘电子证照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政务服务办事“无证明办理”。启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按需组织公共数据开发应用供需对接工作,打造一批公共数据开发应用优秀案例,深化数据“聚、通、用”。2021年年底前,完成本区政务、公共、生活等领域的应用接入“爱山东•枣庄”APP和“爱山东”APP,不断提高用户注册率,推动实现“一部手机走山亭”。
(四)推进市民卡智慧场景应用。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整合各类卡资源和码资源,实现线下、线上一体化服务。打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企业服务等十大类场景“用户、账户、业务”,线上线下全面支持“一卡一码一手机”,实现智慧公交、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社区等创新场景化的多业务协同应用。
(五)深化智慧交通建设。构建以“车辆调度科学合理、到站信息准确传递、车载容量实时掌控”为核心的智慧公交服务系统,建设智慧公交亭,推动公交调度、行车安全监控、公交场站管理、票务统计清分等业务管理的集成,支持公交安全、服务、成本管控的全过程管理和交互,实现车、站、客三方的全面协同。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城市交通决策支持体系,强化对城市道路交通指数、公交车实时数据、出租车行车数据、道路事故数据的深入挖掘分析,为解决公交线路优化、公交专用道建设、缓解道路拥堵等问题提供决策支撑。2022年年底前,打造一批无感支付、先离场后付费等智慧停车应用案例。
(六)强化智慧教育服务。加强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2022年年底前,全区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依托枣庄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各类教育业务深度融合、教育应用跨终端融合、优质教育资源高度共享的信息化支撑服务,构建良好的城乡一体化教育公共服务生态。深入推进覆盖全区的网络数字教育共建共享,创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模式,促进学习型社会发展。推动同步课堂、名师网络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向农村地区延伸,以“云平台+网络教学+移动应用”促进教学能力均衡化发展。完成市民卡系统与教育系统对接,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整合户籍、常住人口、不动产等数据资源,加快实现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精准推送、学籍在线查询、证明材料线上提交、入学报名“掌上办”。
(七)优化智慧医疗服务。实现利用市民卡、市民码在医院完成挂号、缴费、智能导诊等业务。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在线预约、远程诊疗、诊断查询、药品配送等新型互联网医疗服务,支撑分级诊疗发展。深入推进功能完善、高效快捷的区域卫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检验报告、影像报告的互认,以及各类医疗资源信息的整合,推进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在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和市民之间共享利用,探索发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个人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构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深化远程健康监护、居家安防、定位援助等技术应用,推动养老、医疗和护理资源整合协同,实现全人群覆盖、全方位服务、全过程管理、全天候响应的医养融合服务模式创新。
(八)完善智慧文体服务。推进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设,加快文旅行业大数据创新应用,通过市民卡平台完成景点门票、旅游卡购买,在线预定文化活动、文化场馆,实现扫码入园。推进网上查询、预约,深度挖掘游客多样化、个性化旅游需求,提供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智能化、个性化旅游信息服务,打造“15分钟健身圈”电子地图。推进重点旅游景区设施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升景区精准化感知、可视化管理和智能化运营能力。依托枣庄智慧旅游应急管理平台建设,实现重点旅游景区客流量、旅游安全、旅游秩序等情况实时掌控,强化对旅游节假日、游客高峰期和突发事件调控。
(九)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提高实时分析、集中研判能力。运用“雪亮工程”、“天网工程”,统筹视频监控资源,2022年年底前,构建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全面的公共安全视频联网体系。
(十)提升市政综合管理能力。深化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市容秩序、市政管网、建筑能耗、垃圾分类等领域应用,实现对城市范围内基础设施、环境、建筑等的动态监测。加快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水平,2022年年底前,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各级平台互联互通。
(十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因地制宜设置和改造环境感知、状态监测、信号传输、运行控制等智能设备,提升大气、水、生态、核与辐射等环境要素及污染源的全面感知、实时监测和自动预警能力,实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
(十二)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能力。推进基层智能网格建设,加快完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场景、一站式综合服务。通过全市统一的公共物业服务云平台,对接入平台的小区进行管理,实现闸机、门禁、物业缴费等应用,通过市民码直接扫码进小区,并自动识别健康状态。2021年年底前,建成3个以上智慧社区(村居);2023年年底前,建成30个以上智慧社区(村居)。
(十三)加快智慧水务建设。推进基于城市管网GIS系统的智慧管网运行监测平台建设,实现各监测点压力及流量在线监测、异常情况及时预警、管网漏损区域预测定位。构建智慧防汛平台,实时获取辖区内大中小型水库水位变化、河道断面流量水位监测、气象防灾等数据信息,提升汛情快报、综合调度、调配储水等城市防汛智能化水平。
(十四)强化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和企业培育。推动创建市级数字经济园区,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园区差异化发展,集聚带动上下游企业成长。创新培育数字经济企业,大力支持数字技术创新,大力培养数字经济创新人才,大力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培育。
(十五)提升传统产业数字化水平。在纺织、采掘、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等领域,大力推进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引导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力度,推进一批传统企业数字化改造典型案例。
(十六)夯实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推动各类挂高资源开放和数字化改造,鼓励建设智慧杆柱。重点推进5G网络布局项目和5G智慧充电桩项目建设。
(十七)鼓励试点创新。建立高端智库,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强智慧城市建设规划。鼓励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打造一批全省领先的智慧应用典型,建设各具特色、节约务实、群众认可的新型智慧城市。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6月底)。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制定时间表、路线图。
(二)集中建设阶段(2021年7月至12月)。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建设任务,2021年底前完成重点任务的建设工作,创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深入分析智慧城市建设存在的短板、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创建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智慧城市运行模式。
四、工作要求
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及时研究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建立一把手抓总、分管负责人牵头推进的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建设有序有力推进。
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牵头部门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本领域建设任务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进一步分解细化,将责任明确到分管负责同志和牵头责任股室(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对重点任务的跟踪督办。
请各牵头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于6月30日前将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含手机、座机、微信号〉)报专项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811130,邮箱:stdsj@zz.shandong.cn。从2021年7月份起,各牵头单位每季度填写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任务表(见附件)报送专项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