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早部署早安排,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作,建立联动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班、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立即处置,确保相关紧急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到响应迅速、科学、有效处置。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要求,结合自身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加强舆论的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联合督查,强化问题责任追究。局纪检监察、办公室,在6至9月份每月开展一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对因工作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严肃问责追责。(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