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守为民“初心”,全面深化创城集中攻坚,下足“绣花功夫”,抓常态、促长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扩大创建成果,让城市文明持续“保鲜”。
一、“两张清单”抓落实。一是细化责任清单。针对负责的4条主干道、3条背街小巷、商业大街香港街、3处公园广场10个创建点位,逐个明确牵头责任人和环境卫生、市容秩序、交通秩序、基础设施、创建宣传5个具体责任人。二是建立问题清单。对照测评标准,对我局负责的测评点位和全区点位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分为动态问题和基础设施问题2大类,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时整改。今年以来,累计整改市、区反馈问题113件,自行排查整改问题340余件,确保集中攻坚任务目标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二、“三项措施”抓攻坚。一是推行“一线工作法”。每周组织2-3次现场办公会,坚持创城点位必到、市区反馈问题必改、创城重点任务必查,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措施在一线制定,难题在一线攻克,创建在一线推进。二是定期开展城市修复工程。组建3支维修小组,维修破损的路面、人行道500平方米,花坛、路沿石320米,窨井盖70处,更换各类指示标识、公益广告20余处。三是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从“野广告”、卫生死角、烟头纸屑这样的小事着手,对城市大街小巷进行拉网式清理,粉刷覆盖“野广告”3300余处,清理乱堆乱放、卫生死角150处。
三、“四项机制”抓常态。一是严格执行“早六晚九”工作制和错时值班、定点值守制度,延长管理时间,填补管理空隙,全域全时段整治“十乱”现象。二是优化城管、交警联合巡查、执法机制,做到职能优势互补,凝聚交通秩序整治强大合力。三是实行“机扫+人工”环卫保洁模式,城区深度保洁覆盖率达到80%。四是优化宣传引导机制。加大对《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力度,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积极顺应群众对整洁、有序城市环境的热切期盼,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持续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城市文明指数和群众幸福指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