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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法律援助助力未成年人维权

发布日期:2023-06-07信息来源: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探索未成年人维权方式方法,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根据未成年法律援助业务特点,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未成年人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实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零等待”。严格筛选经验丰富的案件承办人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突出对未成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基本权利的保护,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确保未成年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在团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的为未成年提供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积极安排律师会见、阅卷、承办。根据法院指派通知,对符合援助条件的被告人,及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律师提供辩护率达到100%。

三是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结合“六一”“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广泛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专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基本知识和国家政策,增强未成年人群体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副校长组织经常性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从根本上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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