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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三项举措扎实开展残疾学生扶残励志助学工作

发布日期:2023-08-29信息来源:


为切实保障困难残疾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帮助他们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不断提升残疾人整体素质和受教育水平,区残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主动作为,扎实开展,三举措做好残疾学生扶残励志助学工作。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精心策划组织。区残联高度重视残疾人教育和助学工作,积极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资助体系,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详细说明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方式、救助程序。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成两个工作队,深入全区十个镇街深入开展工作。各乡镇残联分别召开本辖区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和上报本年度受助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全部受益。

二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宣传力度。区残联积极对上争取各类救助资金,加大助学力度,规定对新升入高中的残疾学生,按照1000元/人标准发放扶残助学金;新考入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按照2500元/人标准发放扶残助学金;新考入大中专院校、家庭享受低保待遇、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残疾人的学生,按照1500/人标准发放扶残助学金。此外,凡是新考入大专及以上院校的残疾学生,按照大专4000元、本科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的标准发放励志助学金。积极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发布助学惠残通知,广泛宣传助学惠残工作,以方便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助学项目名称、内容、受助学生条件、申报程序、资助标准等信息,及时进行主动申报。

三是严格申请程序,规范贯彻落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全区当年考入中、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审核,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符合条件的受助名单进行张榜公示,确保此项惠民工程规范扎实有效开展,真正把助残资金、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做到应助尽助、不漏一人,切实提升广大残疾学生及家属的幸福感、满意度。(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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