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区卫生用农药市场秩序,规范卫生用农药经营行为,确保销售使用安全,保障群众生命健康。近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人员分别在镇街驻地、各大中型道路两侧商超、药店等场所开展卫生用农药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通过检查经营者是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行专柜销售,经营的产品是否有农药登记证号、农药标签内容是否规范等,并通过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对农药标签信息进行查询核对,详细检查标注防蚊驱蚊功能的花露水、蚊香、防蚊剂、防蚊液、樟脑丸、驱蚊手环等产品的生产登记、标签标注、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对虚假宣传、加大产品性能及效果误导消费者的产品予以依法处理。同时,向卫生用农药经营者、消费者发放《卫生用农药法律知识明白纸》1500余份,大力宣传卫生用农药有关法律法规及科学用药安全知识,要求经营单位做到依法经营,严把进货关,做好采购台账的记录和保存,确保卫生用农药质量安全。
此次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检查商超、药店、洗化店等各经营主体1500余家。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强化了对卫生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增强了经营者采购合法合规产品的意识,提升优化了卫生用农药经营市场秩序,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强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采购合法合规卫生用农药产品。同时加大卫生用农药执法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夏日用药安全。(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