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等下发《关于联合表扬在“府院联动”合作化解道交纠纷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山亭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榜!
山亭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多元化解主线,通过优化调解流程、创新工作方法,显著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率,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职能优势,以更高效的纠纷化解效能服务山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来源:区司法局 山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