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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6-04-03信息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转化运用,健全文物保护管理体系,4月2日,山亭区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就新增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纳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直相关部门及各镇(街)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全面通报了山亭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及阶段性核心成果。自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我区坚持高位统筹、全域推进,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建专业普查队伍、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全面完成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数据采集、规范建档等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完成369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复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文物292处,新发现文物77处,所有文物均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完成数据入库,进一步完善了全区文物资源谱系,更在史前文化考古领域实现重要突破,首次发现距今8500—7500年后李文化遗存,将山亭新石器文化纪年向前推进约3000年,为鲁南地区早期文明研究提供了关键实证,普查工作质量获得上级充分肯定,成为全市唯一获通报表扬的区县。

会上,区文旅局详细解读了本次普查新增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情况、历史价值、保存现状,以及将符合条件的新增文物纳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必要性、工作依据和初步名录。与会各部门、各镇(街)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围绕文物保护、城乡建设、文旅发展、安全管理等方面,对拟纳入名录逐一进行研讨交流,提出针对性、可行性意见建议,为后续科学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措施、规范公布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摸清全区文物资源、守护历史文脉的重大调查,做好普查成果转化、规范文物分级保护,是传承山亭历史文化、筑牢文物安全底线的核心举措。将新增不可移动文物依规纳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既是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文物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共进的重要抓手,对延续山亭历史文脉、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镇(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凝聚文物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合力。一要梳理吸纳意见,尽快完善新增不可移动文物纳入区级文保单位名录方案,严格按照程序推进审核、公示、公布等工作,做到依法依规、科学规范;二要强化文物管护,对已普查登记及拟纳入保护名录的文物,提前落实日常巡查、安全防护、修缮维护等措施,坚决防范文物损毁、破坏等问题;三要深化成果运用,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健全文物资源动态管理机制,推动文物保护与文旅融合、乡村振兴深度衔接,让沉睡的文物资源焕发新的活力;四要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提升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守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山亭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加快推进文物普查成果转化落地,规范完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体系,全力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各项工作,切实守护好山亭的历史文脉,为建设文化强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来源:文旅山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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