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8月28日上午,凫城镇召开2024年8月份安全生产双月教育警示会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董伏金出席并讲话,镇应急安全保障中心有关同志及辖区企业负责人参加。
会上传达了《菏泽鄄城非法生产窝点“1•20”较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等典型案例,传达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24年修正)、《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山安办字〔2024〕3号)等文件。
会议强调:一是深刻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镇有关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案例教训,克服麻痹心理,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做“事后诸葛亮”。各企业要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24年修正)文件要求,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员”法定职责。要加强危险作业管理,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外包施工人员管理,杜绝推卸责任,堵住安全生产管理漏洞。二是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企业要防微杜渐,规范本企业电线、工序、行车、车间等方面设置与布局。要积极淘汰老旧设备,主动聘请专家进行指导帮扶,用好“晨会”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落实力度,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要围绕“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力度,不断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从本质上提高企业的安全水平。三是持续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各企业要坚持实事求是,聚焦“八抓20项”“九大行动”“四项整治”,落实落细各项措施,持之以恒抓好制度完善、员工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方面日常工作。要确保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整改到位,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为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保驾护航。会后,组织观看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有限空间 无限风险》《烟台市动火作业警示教育片》。(来源:凫城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