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丨 简体 丨 无障碍丨 网站地图
  • 首页
  • 魅力山亭
  • 山亭新闻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休闲山亭
  • 投资山亭
政策问答平台
  • 图文问答
  • 视频问答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区科学技术局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区民政局
  • 区司法局
  • 区财政局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 区自然资源局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城乡水务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医疗保障局
  • 区审计局
  • 区统计局
  • 区金融服务中心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区公安分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综合信息服务
  • 山亭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 山亭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机构编制实名制
  • 网上车管所
  • 社保缴费及查询
  • 公积金查询
首页 > 政策问答平台 > 区城乡水务局

如何处理违法取水自备井封停问题 ?

发布日期:2023-02-01信息来源: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未经批准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限期封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公共供水能力,逐步实现公共供水管网全覆盖,减少开采地下水。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区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维护
地址:山亭区府前路1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811121  
备案编号:鲁ICP备2020034073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602000003号
标识码:370406000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