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丨
简体
丨
无障碍
丨
网站地图
首页
魅力山亭
山亭新闻
政务公开
服务大厅
政民互动
休闲山亭
投资山亭
政策问答平台
图文问答
视频问答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
区科学技术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
区财政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区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城乡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医疗保障局
区审计局
区统计局
区金融服务中心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公安分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综合信息服务
山亭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山亭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机构编制实名制
网上车管所
社保缴费及查询
公积金查询
首页
>
政策问答平台
>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受理排污口设置申请后多长时间内做出许可决定?
发布日期:2023-02-01
信息来源:
自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其中:依法需要进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所需时间,不计入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