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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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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应急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安全生产基础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挂防火防汛股牌子)。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监督实施消防技术标准和规程,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镇(街)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一般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四)综合业务股(挂综合减灾地震地质股牌子)。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查处事故举报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完善全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山亭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承担全区应对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应急救援保障工作。承担应急指挥技术和预案管理、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辅助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辅助工作,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辅助工作,承担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辅助工作。承担中心应急救援项目规划、设施建设、装备采购、经费申报、业务考核以及专职消防员招录等有关协调服务工作。开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科学研究、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地震台建设相关工作;开展地震监测、预警、震情速报、地震防灾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等工作。完成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山亭区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中心。承担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基础辅助工作;指导、推广安全生产新工艺、新科技、新设备的应用。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等辅助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辅助工作。完成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