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1-00155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区交运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2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12月16日
- 标 题:【政策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亭区公交企业客运成本规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政策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亭区公交企业客运成本规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山亭公交公司成立于2012年,开通第一条城区公交线路,2014年开通第一条城乡公交线路,到2018年实现城际、城乡、镇村三级公交网络,实现了村村通公交等“六个全覆盖”,2020年建设经验在全国推广,经历了起步、跨越、全覆盖的“三部曲”。截至目前运行公交线路36条,车辆168辆,职工260余人。为了公交更好地服务百姓、方便百姓,在票价上实行城区1元,城乡2-3元,城际线路最高4元,公交一直亏损运营,每年由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山亭区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枣政字〔2020〕22号)文件通知要求,对区内所有公交线路公交车实施6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免费。山亭区特殊的社会环境,乘坐公交车的绝大部分为老年人,致使山亭区公交公司票价收入严重下滑,公交企业运营越来越困难。为有效解决公交公司运营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良出行服务,财政资金补贴投入更加规范,企业经营更加合理,特制订《山亭区公交企业客运成本规制管理办法(暂行)》。
二、决策依据
《山亭区公交企业客运成本规制管理办法(暂行)》的制定主要依据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测算规范》《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的通知》(鲁交城市函〔2021〕61号)、枣庄市创建公交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下发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任务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山亭区实际情况制定。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公交企业成本费用审计与评价制度,实现对公交企业成本费用的规范统一管控,形成合法合规、有理有据、公开公平的公交成本规制和运营补贴机制,保障山亭区公交体系健康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27条。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二章成本规制原则。强调成本规制应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激励性四个原则。第三章公交收入规则。明确公交规制营业总收入和公交专项补贴收入的内容。 第四章成本费用项目。明确公交企业成本费用由人工成本、直接运营成本、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组成,并分条详细说明。第五章成本费用项目规制。明确主要成本项目浮动范围设置和企业财务会计明确标准的成本项目范围设置,强调成本费用项目应遵循15条规制,指出7种不得列入成本规制范围的情况,明确公交企业规制成本利润率范围。第六章公交补贴管理。明确补贴资金测算的依据。第七章监督管理。明确各监督管理单位职责,界定本办法解释单位、明确本办法效力起始日期。
五、重要举措
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由区财政局会同区交通运输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实施,对公交企业季度总收入成本费用及人员、资产、线路变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核实,出具书面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结果,按季度给予拨付财政补贴。
公交企业对其提供的人员、资产、营运数据及财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受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其出具报告审计结果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以隐瞒、虚报或造假等手段造成骗取补贴资金的,由区财政局责令改正,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处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运峰
联系电话:0632-881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