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机关简介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0632-8811930 |
电子邮件 |
zaozhuangshishantingquhuanjingbaohuju@zz.shandong.cn |
办公时间 |
5月1日-9月30日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26号 | |||
主要职责 |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监督实施全区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水体、大气、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七)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 (八)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按照中央、省、市和区有关规定协助管理镇街环保所,规划并组织全区环保队伍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