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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机关简介
  • 领导信息
  • 机构设置
  •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保密、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具体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等工作。

    副   主   任:张  涛

    后勤中心主任:孙会成

    (二)档案室。负责全局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主  任:张  莉

    (三)综合与法规股。负责信访、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股  长:齐文娟

    副股长:刘春江

    (四)人事股。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导生态环境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副股长:彭藤藤

    (五)财务股。负责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社会保障、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长:盛  伟

    副股长:陈  晨

     (六)监测股。负责监测管理、核与辐射管理等工作。

    股  长:刘晓莉

    副股长:王  晶

    (七)管理股。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应对气候变化、职能转变推进、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清洁生产、水污染防治等工作。

    股  长:杜姗姗

    副股长:李  欣

    (八)督察办。负责生态保护、环境应急、宣教舆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文明单位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主  任:邵  强

    副主任:张慧慧

    副主任:满  雯

    (九)大气办。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主  任:刘  海

    副主任:孔  印

    (十)固废与土壤股。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股  长:朱凤连

    副股长:张  涛

    (十一)党建办。负责机关党建全面工作。

    副主任:张慧慧

    副主任:王  晶

    (十二)机防中心。负责全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主  任:孙昌平

    副主任:孙会成

    (十三)禁烧办。负责全年秸秆禁烧工作。

    主  任:王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