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png返回首页
机构职能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 区税务局 > 机关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山亭区税务局机关简介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06328813079

电子邮件

stqzwgkzzshandongcn

办公时间

51-930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01-次年430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枣庄市山亭区北京路501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日常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 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和山亭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