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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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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山亭区税务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档案、机要、督查、保密、信访、值班、应急、安全等工作;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组织落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承办政府绩效考核考评等工作;承担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承办党委日常综合性事务。

法制股。组织实施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费种综合性政策具体实施的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协调税收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等事项;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贯彻落实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责任制;承担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协调配合外部监督和上级监督,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税政一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费)种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费)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费)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指导参与相关税(费)种的事中事后监管;参与相关税(费)种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承担进出口税收管理相关工作。

税政二股。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种的征收管理工作;落实国际税收管理与服务相关工作;承担相关税(费)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费)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参与相关税(费)种的事中事后监管;参与相关税(费)种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事中事后监管;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风险管理和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收入核算股。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规划,参与拟订相关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重点税源监控、税收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参与建立并落实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运用税收数据开展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日常征管工作;组织实施征管质量监控评价;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

税收风险管理股。承接上级税务机关推送的风险任务,组织实施本地区风险应对、监控评价、结果反馈、复查复核等工作;承担疑点复杂、风险较高企业的纳税评估;协助上级税务机关开展税收风险分析;统筹税费数据质量管理、分析应用和共享交换等事项;参与内外风险一体化防控。

税源管理股。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所辖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特定对象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财务管理股。承担本单位预算管理、决算管理、会计核算和规范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资产管理、税务着装管理、基建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

组织人事股。承担本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外事管理、出国政审;指导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协助本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承担本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有关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负责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